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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绥铭教授解析“性化中国”——我校“形势与政策”本期第八讲

 

潘绥铭教授解析“性化中国”——我校“形势与政策”本期第八讲

 

 

 

  2008年4月17日晚,宁远528教室座无虚席,在掌声笑声中,应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邀请,著名性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教授做客“形势与政策”本学期第八讲。潘教授的讲座题目为“性化中国”,他用生动事例和大量调查数据深入分析和诠释了中国的性化过程。

 

 

 

 

 

 

 

 

 

 

  潘教授指出,性化并非一个新名词,也不是一个新现象,西方各国在性革命成功之后,都陆续进入了这样一个历史时期。这个词汇主要是用来表达当今中国性文化的时代特征——进入21世纪,中国的性革命实际上已经成功了。“性化”指的是一种社会现象: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多地被赋予了“性”的含义。从“生活”的角度看,不仅是指人们的情感生活与日常生活,而且包括社会交往、政治活动,乃至经济行为。从“被赋予性的含义”的角度看,一种形式是原来与“性”根本不沾边的现象,现在与“性”联系在一起;另一种形式是,原来一些与性有关的并可以明确分开的现象,现在被模糊化了,甚至被直接纳入了“性”的范畴。 

 

 

 

 

 

 

 

 

 

  潘教授认为,“性化”是性革命成功的产物与标志,因为在以往的社会中,性根本就是不可言传的,是躲在阴暗角落里的。例如,民间一直以独特的方式把生活中的各种事情与“性”连接在一起,而社会主流却一致认为那都是“下流”的。因此,性最多只能存在于民间俗文化中,不可能是整个社会的“性化”。只有性革命成功,性才能登上大雅之堂,才能在全社会“化”起来。

 

 

 

      那么,性革命的社会基础是什么?又是什么力量催生了中国的性革命?潘教授认为,中国性革命的社会基础是改革开放的大背景。1980年之后,首先是单位制度瓦解、传统信仰消失、社会控制放松;其次是人口横纵向流动、居住方式变化、“陌生人社会”形成,消解了以往的道德管束手段;第三是私人空间独立与扩大,“文化反哺”,个性再次张扬,出现了自“五四运动”以来的第二次大解放。

 

 

 

 

 

 

 

 

 

 

  在上述社会背景下,自1980年代起,中国出现了三种强大的社会力量,直接推动了性革命的开始和发展。第一个主要推动力来自1980年修改的《婚姻法》,它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了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双方感情破裂”,附带的条件是“经调解无效”。从性文化的角度来看,其重大意义在于它通过扫除离婚障碍而冲击了“婚姻神圣”。第二个推动力是1980年代后年轻人口剧增。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理上明确承认进入青春期的青少年拥有包括性实现权利在内的各种独立权利。第三个推动力来自1981年开始全面推行的“独生子女国策”。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使避孕和流产在中国合法化,性的“唯生殖论”以及传统性道德受到直接冲击,从而使性的目的从生儿育女过渡到“性的快乐主义”,女性的性权利在客观上得到了解放。

 

  潘教授也指出,由于各种性化的形式出现,加速了性化的过程,也引发了人们的认同焦虑。性走出了禁区,也走下了神坛。自由给得太多了,反而不知道如何选择。中国社会的急剧性化又表现为:(1)性现象公开化;(2)商业化是性化的主要推动力;(3)女性形象商业化;(4)互联网时代,简单化的表现和认知,将性彻底消费化了,完全脱离了现实。

 

  最后潘教授总结道,不管社会上承认与否,中国的性革命已经完成,性化在中国进行得非常顺利,从过去的“非性化”,到文革时期的压抑,再到性化的巅峰。当前中国由一个威权社会变成了一个自由社会,个人自由度甚至超过了许多发达国家,社会急速性化。性化的意义主要在于:对于刚刚从文革的无性文化中走出来的中国人,这无疑是一个伟大的进步;主要危险已经不再是1980年代的性禁锢,而是日益甚嚣尘上的性时尚。

 

  潘绥铭教授的讲座正视中国的性化现象、科学理解性存在和性交往,为同学们认识社会展示了一个全新的分析视角。